发布时间:2024-01-23 14:49:14 | 美家网
市政公用设施有哪些
1、城市里的污水排放系统,下水道疏通、清淤系统等。
2、城市里的主要道路养护管理系统。
3、城市里的桥梁、涵洞以及隧道的养护管理系统。
4、城市里的市政设施抢险维修系统。
5、城市里随处可见的大型广场,路边的路灯路牌,以及路标的管理。
6、城市的地下通道、防空洞等设施的管理。
7、城市郊区的公共设施管理等。
8、其它没有明确罗列出的其他市政设施的管理等。
公用设施用地是什么?
公共设施用地通常也叫做公建用地,是根据居住的人口多少相配套的,为居民所服务和使用的各种设施的用地,常见的有小区的绿地,还有停车场等。公共设施用地的土地是公用的,是按照划拨的方式来取得的,不能做抵押
公共设施用地,通常可以用于各种医疗保健、教育、电视台、社会团体、文化体育以及娱乐等公共用地建设。通常来说公共设施用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
公用设施用地能否办理抵押权登记?
正常情况下,公用设施用地是不能够进行抵押登记的。公共设施用地的规划跟居住人口相统一,该用地属于公共所有,不归任何私人,因此绝对不可以进行抵押登记,这里的公共设施主要涉及教育商业等相关内容,并且我国相关法律也明确规定,进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不过地下资源等相关公用设施不包含在其中。这里所说的城镇国有土地主要指的是市、工矿区等等。所以,公共设施用地不可以违反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抵押。
配套:属于住宅小区开发中,除了建造住宅楼之外的其他全部附属设施,术语总称“公建配套”。大家熟知的水电煤,只是属于“公建”中的一部分。公建还有最重要的一项:小区出行的道路交通。小区围墙四周都是庄稼地总不行吧?
除此之外,还有城市地下排污、雨水管网的接入。变电站、地下停车库、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周界报警网,等等。“配套”还包括小区的商业用房、公办教育设施(如幼儿园、中小学)、居委会办公室、活动室、物业用房、业委会用房,等等。凡属于政府要求建的、与该住宅小区居民生活服务相”配套“的设施,都属于”大配套“的概念。
美家网(https://www.meijia88.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公建配套设施可以强行征用土地吗?的相关内容。
1、国家可以强制征地,征收土地本来就是带有强制性的。这种强制性并不是无任何约束的强制,而是法律下的强制,必须依法履行规定的法律程序,只要履行了法定的程序,农民就必须交出土地。美家网
2、合法征地的补偿,当然是很少的,也土地出让的价格相比,差距很大,这一点也体现出了征地的强制性。
3、合法征地的补偿标准,由当地市县政府制定,当然,省政府一般应制定一个控制线。
4、合法征地的,当地市县政府和国土局应当依法发布《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其中的《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应当明示补偿安置标准,农民也正是通过这两个公告才得知土地被征用以及补偿安置标准的。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基本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
扩展资料:
征收土地赔偿条款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征收